准》(GB 5749—2006)中的各项指标进行对照分析,如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向教育局信息中心上报。Р5、学校水质检测人员要和区级或区级以上的疾控中心建立长期联系,负责月检测和年检测的送检工作。Р6、学校水质检测人员要长期建立水质检测档案,严格执行登记和备案制度,认真填写水质检测记录,做好每月和每年的水质检测记录上报工作。Р7、学校水质检测人员要严格按照迎泽区教育局下发的《迎泽区中小学(幼儿园)饮水卫生安全水质监测标准及流程》的要求来执行。Р迎泽区桃南小学饮水卫生安全水质检测制度Р1、学校的水质检测人员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99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水质检测工作。Р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直饮水机的水质检测工作。Р3、学校水质检测人员要严格按照迎泽区中小学(幼儿园)饮水卫生安全水质监测标准及流程中的要求执行。Р4、学校的水质检测分为周检测、月检测、年检测,周检测每周检测一次,月检测每月检测一次,年检测每年检测一次,新学期开学后,必须对直饮水机水质按照周检测内容检测后方可使用。Р5、学校的水质检测人员要严格执行登记和备案制度,认真填写水质检测记录,并对月检测和年检测水质检测报告进行备案。Р6、学校水质检测人员要对疾控中心的检测报告内容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的各项指标进行对照分析,如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向教育局信息中心上报。Р7、学校水质检测人员每月月底和年底要把教育局信息中心下发的周、月、年检测记录表和疾控中心的水质检测报告复印件一同交回区教育局信息中心备案。Р8、学校水质检测员要建立常态化的水质检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