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我国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研究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破产法、收购兼并法和证券法等。同时应建立恰当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机构,发展以投资者主动行动为基础的法律自我实施机制,主要是事前保护和事后救济两方面。最后,要有足够的政治独立性、足够的司法权、能做出信息充分而又公正的判决的司法体系。 2 中小投资者保护的非正式制度安排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习惯习俗、伦理道德、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及意识形态等对人们行为产生非正式的约束规则,充分重视非正式制度的重要作用,对于有效解决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问题至关重要。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理念的转变证券监管部门要积极转变监管思路,确立Р“凡是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应由市场解决”的观念。转变监管重心,将监管的重点从运用行政机制来维护证券市场稳定,调整为通过检查监督来发现、纠正和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活动。转变监管方式,将监管部门的主要精力从繁杂的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各种资源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以此为基础维护证券市场依法运行的秩序。上市公司的经营理念的转变上市公司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应将投资者的利益放在首位,以关心回报投资者为目标。通过一系列的正式制度安排和上市公司正确经营理念的培育,不断促使上市公司转变经营理念,克服经营理念中贪图眼前利益、个人利益,不顾社会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回报投资者、回报社会的文化氛围和理念,以全社会之合力来积极推动上市公司经营者观念思想的转变,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理念的转变应该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者教育活动,推动中小投资者观念的转变,促使投资者了解市场经济规律,熟悉资本市场的法规政策,对各种证券欺诈、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能够予以防范,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 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的实施机制 1.促进证券中介结构变革 2. 建立投资者保护机制 3. 加强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The End! Thank you! * *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