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风雨操场、游泳馆、观展区、表演区、儿童活动区、室内外公共厕所、售票处、服务台、公共电话、饮水器等。Р (五)城市道路。城市道路与桥梁,包括市区道路、城市广场、卫星城道路、广场、经济开发区道路、旅游景点道路等;人行横道;人行道,包括缘石坡道、坡道与梯道、盲道、人行横道、标志;公交车站、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桥梁、隧道、立体交叉(桥)、广场、停车场。Р (六)主要线路的交通工具,包括公共电、汽车、小公共汽车,地铁、城市铁路、轮船、飞机等。主要设计部位为轮椅席位、语音广播系统、电子显示系统等。Р5.2.2上述地区、建筑、设施和场所必须建设和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的Р主要内容:Р 1、建筑人口;2、坡道;3、信道、走道和地面;4、盲道和盲文站牌;5、门;6、楼梯与台阶;7、扶手;8、电梯与升降平台;9、公共厕所、专用厕所与公共浴室;10、轮椅席位;11、无障碍客房。Р5.2.3上述居住区、道路、建筑等配套设施的设计技术规范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等国家、北京、行业规范和标准。Р5.3规划建设改造的重点建筑Р 本规划涉及的无障碍设施单体,涵盖所有各种类设施,包括公共类和住宅等。重点是:1、城市道路、公交场站,包括公交电、汽车站、地铁和城铁车站、机场;2、国家机关、对外办公场所;3、商业、医疗;4、体育、娱乐消闲场所;5、住宅区等。规划要求上述设施原则上要全部实施无障碍化。规划的难点不仅是单体建筑等的无障碍建设,还包括整个城市环境的无障碍化,简单地说就是各无障碍设施连接,即各节点的处理是否到位。无障碍设施建设首先从居住区,从商业区,从城市中心区开始;从以上地区盲道连接成系统开始;从形成公共交通——无障碍公汽线路网络开始。从单个地段连接成局部,从局部联片成地区;最后形成各行政区、全市的无障碍系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