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承担。Р六、专项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的使用Р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专项审计准则第1502 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专项审计报告。Р2.乙方向丙方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一式×份。Р3.丙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专项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或删减乙方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Р七、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Р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Р八、约定事项的变更Р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专项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时,甲乙丙三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其他二方,并由三方协商解决。Р九、终止条款Р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丙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专项审计服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丙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Р2.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专项审计费用。Р十、违约责任Р甲乙丙三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Р十一、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Р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选择第种解决方式:Р(1)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2)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Р十二、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Р本约定书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甲方:[被审单位](盖章) 乙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Р授权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Р 二○××年×月×日二○××年×月×日Р丙方:[委托人](盖章)Р授权代表:(签章) Р 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