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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甲方致送针对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一式叁份,仅供甲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3.甲方在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提交专项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申报明细表。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申报明细表数据、编制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修改对专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二)2、四、五、六、八、九、十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七、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八、终止条款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专项审计服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2.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审计费用。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选择以下第_种解决方式:(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金阳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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