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的影响。Р3.1.2政策环境Р在政策层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作为我国法定的“新闻、出版、广播、Р电影和电视领域的国家管理部门”,一直以来都对影视内容的生产、传播各个环Р节具有极大的管控权。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媒介环境的纷繁变化,新情况、新问Р题的纷纷涌现,广电总局在政策出台方面跟进的非常及时,集中地推出了较多的Р限令。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的限令大致可以分为“类型/题材管控”、“编排Р管理”和“其它限制”三种类型。类型/题材管控方面的限令诸如“黄金时段禁Р播凶杀暴力涉案剧”、“禁播网络游戏节目”、“黄金时段禁播宫斗戏、穿越剧”Р及2012年8月出台的“电视剧创作‘六不禁令’’’等;编排管理方面的也比较常Р见,诸如特定时段的“红色展播”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卫视综合频道电视剧Р编排管理的通知》、境外剧不得安排在黄金时段播出、古装剧15%的播出比例限Р制、--,N两星等;其它限制则有诸如《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电影、电视Р剧中吸烟镜头的通知》、“问题艺人”管控、限韩令等。Р3.1.3技术环境Р.Р从早期的黑白电视到彩色电视,从4:3格式到16:9格式,从720)<576Р的分辨率到1280 X 720、乃至2K和4K分辨率,甚至到今天的3D电视,技术的Р发展在影视行业得以直观的体现。Р而在单纯的电视机技术进步之外,电视的通信技术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早Р已经不再是传统的依赖卫星收视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数字机顶盒的大卖,Р越来越多的观众开始依赖网络机顶盒收视,甚至直接通过电脑观看影视节目。Р基于互联网的技术创新更是让人侧目:先是“弹幕”的出现使得互联网视频Р互动性迅速增强,用户粘性得以提高;而大数据的应用则使得互联网对用户行为Р的监测捕捉和用户倾向的判断更加精确;“网络直播”技术的产生甚至催生出了Р“网红经济”。新技术必然会对原有的技术条件进行更新换代,在当今这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