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号”牌匾的制作规范要求:Р 1、材料:铜板底;Р2、字体:“青年文明号”统一使用江泽民总书记的题字,落款及日期字体为黑体字;Р3、字体底色:“青年文明号”为红色,其余为黑色;Р4、牌匾尺寸:市级及市级以下为480mm×300mm(特殊行业可根据实际定);Р落款:落款标明主管单位名称;Р费用:牌匾成本一般应由被命名单位开支。Р 第七章附则Р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市级及市级以下的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各区、县(市)、局(公司)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Р“青年文明号”只有一个统一名称,其他类似活动不冠以“青年文明号”的一律不列入本办法管理范围,不得逐级推荐、上报、命名。Р“青年文明号”由各级团组织或各级青年文明号领导机构命名,其他任何单位、部门不能自行授予“青年文明号”奖牌。Р 本办法下发后,如有遇本办法有关条款与上级精神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本办法的修订、变更、解释权在共青团杭州市委。Р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Р浙江省地方标准《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及评分表Р为规范青年文明号的创建、评选和管理,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杭州团市委作为提出单位和第一起草单位成功制定了浙江省地方标准《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备案号DB33/T670-2007,适用于省、市、县(市、区)青年文明号的评选),实现了全国范围内共青团主体工作标准化建设的零的突破。《规范》规定了各级青年文明号的基本要求和评价要求,适用于省、市、县(市、区)青年文明号的评选。各级青年文明号及争创集体按照《规范》指导本单位的创建工作,并根据评分表中窗口服务类、生产班组类、后台服务/管理类、机关事业单位类和工程建设类等5类对号入座,根据对应类别的评分表进行自查。青年文明号内/外部检查员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凭证检查相关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