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优秀村民和当年发展对象。优秀村民和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比例结构、推荐人数由乡镇结合实际情况统一制定,统一把关。推荐出的优秀村民由村党支部确定专人进行重点培养,并根据现实表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的当年发展对象由乡镇党委统一集中培训,考试考察。Р二是党委预审制度。为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在考察工作中,各乡镇党委在政治审查的基础上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政法、计生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与执法监督部门联审制度,征求执法监督部门对拟发展人选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如经查实有问题的坚决不予研究,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研究。Р三是支部票决制度。为保证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防止和克服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对经上级党委考察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发展对象,村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半数以上的,支部根据得票多少和当年发展计划形成接受预备党员决议。报乡镇党委后,由乡镇党委审批下达同意接受为预备党员的批复。Р四是全程公示制度。村党支部对当年本村发展党员情况,包括从群众推荐到确定为预备党员以及转为正式党员的每个环节、每个程序都要进行公示,并逐步形成内容、时间、形式、管理“四规范”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