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同志转为城镇失业人员的决定Р 同志,原系(学校)学生,因属于第项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档案转至户口所在区、县劳动局,按城镇失业人员处理。Р1.经学校批准予以退学处理;Р2.毕业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行; Р3.毕业生中经本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不参加毕业统一派遣; Р4.毕业生中不顾国家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不改正; Р5.毕业生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Р6.因病暂缓分配,毕业后满一年仍不能派遣; Р7.应届毕业生经主管部门批准,取消毕业生分配资格; Р8.其他原因未能按规定正常就业。 Р年月日Р注:本决定一式二份,一份由主管部门留存,一份装入档案。 Р档案转递通知单Р 编号: Р 劳动局:Р 兹有(学校)学生Р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其档案转至户口所在地,按城镇失业人员管理。Р转档部门(盖章):Р 年月日Р Р档案转递通知单Р 编号: Р 劳动局:Р 兹有(学校)学生Р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其档案转至户口所在地,按城镇失业人员管理。Р转档部门(盖章):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