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及其委派人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担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Р7.2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Р第8 条 质量保证Р8.1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委托所保养的技防系统运行正常,不可抗力和人为操作造成的特殊情况除外。Р8.2 乙方协助甲方共同使技防系统能通过保卫部门的检查、年检。Р8.3 乙方对合同内范围内的设备维修后需呈报甲方验收签字认可,并且符合技Р防技术规范。Р第9条 维修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Р9.1 维保费用为每年人民币 元整(即¥ ),分二次支付。Р9.2 签署合约后3天内甲方付维保费总额之95%,即人民币 元整(¥ 元);待本维保合同到期后付余下维保总额的5%,即人民币 元整(¥ 元)。Р第10条 违约责任Р10.1在该协议的有效期内,双方应信守合约,若单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通过仲裁Р或当地人民法院对违约方追究其法律责任。Р 10.2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合约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Р第1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Р11.1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Р11.2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至维保期满终止。Р第12条 合同份数Р12.1 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Р Р第13条 合同附件Р13.1附件一维护检测设备清单Р13.2附件二安防设备维保巡检记录表Р13.3附件三免费更换设备表Р附则: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Р Р Р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Р Р Р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Р Р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