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信经营等知识的学习,提高为合作社服务的业务能力和本领。三是对全县已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法人)和社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合作社法人和社员的自身素质。Р 进一步增强服务、促进发展。县、乡(镇)政府及村和县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一要通过帮助农民算经济帐、技术帐等灵活有效的方法,引导农民转变观念、自觉自愿依法加入对口的合作社。二要鼓励更多的经营大户、农村能人、基层民选村干部创办领办专业合作社,主动挑起带领农民共同富裕的担子。三要典型示范、大力推进合作社发展。对达到一定规模,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转化过渡为农业龙头企业,并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和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提升产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增强合作社的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为合作社发展壮大提供更广阔的空间。Р 进一步加大投入,依法管理。一是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县情制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政策,鼓励农民积极加入和成立专业合作社,以提高农业产业的组织化程度。二是多形式加大对合作社的资金扶持。县、乡财政每年应适当预算扶持合作社发展的专项资金,对管理规范,有发展前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争取省、市财政予以扶持。金融部门要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把扶持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方便合作社购买生产资料及周转使用;工商、税务部门要落实该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积极支持合作社的发展;保险机构要积极开展涉农保险业务,抗御农业生产风险,减轻农民风险负担,为合作社发展注入活力。三是依法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凤冈县处于起步阶段,甚至处于探索时期,建议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全县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运转情况进行普查,对只挂牌子不作为的空壳合作社,依法予以撤消登记。同时,集中培育几个管理规范,有特色的专业合作社,示范引导,全县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