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种收和管理的土地面积。本次统计,只统计托管三个环节以上,即多于耕种收三个环节的托管服务。Р土地流转面积:合作社通过承包、租赁、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依法流转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经营的土地面积。Р16. 合作社业务覆盖区域:指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覆盖整个县/乡/村的数量。Р17.机具总动力数:指合作社各种农业动力机械动力总和。Р18.机具数量:指合作社实际机具保有量。Р配套农具:指由拖拉机牵引或悬挂的田间移动作业机具。包括机引犁、机引耙,深松、播种、化肥深施、地膜覆盖机等。Р大中型拖拉机、收获机械、烘干机械按农机化统计年报指标解释要求填报。Р19.合作社年度总收入:指2016年合作社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收入。不包括属于借贷、暂存性质和国家或集体投入的各项资金。Р20.农机化服务总收入:指2016年合作社对本社外从事各类农机化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收入,包括属于借贷、暂存性质和国家或集体投入的各项资金。Р田间作业收入:指2016年从事机耕、机播(插)、机收、植保等农田作业的收入,不包括农产品初加工作业收入和运输作业收入;Р化肥、农药、种子经营收入:指2016年销售化肥、农药、种子的农资的收入。Р粮食产后服务收入:指2016年粮食产后烘干、加工、仓储等服务的收入。Р农业机械销售收入:指2016年销售农机具农机零配件的经营收入。Р修理服务收入:指2016年合作社对本社以外的农业机械开展修理和配件销售的收入。Р21.合作社分配给成员金额总数:指合作社收益中用于成员分红或福利的资金总额,不包括在合作社工作的成员的日常工资。Р22.运营管理/23制度建设与管理/25.存在问题/26.合作社目前需要加强的方面/27.社会责任带□项:合作社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内划√。Р24.合作社已享受过的扶持项目:指合作社2016年获得中央、省、市(县)等各级财政扶持项目,购机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