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动物实验申请表Р Р申请人Р姓名Р所在部门科室Р联系电话Р( 学生)年级Р专业Р拟做实验Р名称Р项目Р来源Р立项Р时间Р项目Р编号Р课题组Р成员Р拟用动物品种(品系)及级别:Р动物数量Р♂数量体重年龄Р♀数量体重年龄Р申请动物实验室等级:Р拟使用动物实验室起止时间:Р实验方法及所用材料、试剂、诱导物等对人体和其它实验有无危害:Р是否同意遵守动物中心各规章制度,同意遵守请签名。Р Р签名:Р导师或课题Р负责人签字Р学校附属医院科教科审批意见Р实验动物中心Р意见Р签名:Р年月日Р Р签字与盖章:Р年月日Р年月日Р填表说明Р1.本动物实验室共有以下两类实验室:SPF级鼠类实验室、普通级大小动物实验室,各实验室可以饲养相应级别的动物。Р2. 进行动物实验的人员须提前三个月申请动物实验详细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将申请表连同课题负责人经费本封面复印件、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表(实验动物中心网页“下载天地”栏下载)送至茶山校区实验动物中心B201办公室。Р3.实验人员自行购买实验动物必须事先与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未经许可动物不得自行放入动物实验室。Р4.从事动物实验的人员应先取得实验动物相关培训合格证书。Р5.在进行实验之前,应对实验动物的生理特性等有一定的了解,可参阅相关实验动物资料网。Р6.因本动物实验室空间有限,使用者多,为使空间能有效地利用,要求实验者必须及时地进行实验,未经本动物实验室允许,不得自行暂停实验超过15天(慢性动物实验观察期间除外)。Р7. “学校附属医院科教科审批意见”栏内校本部实验人员无需填写及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