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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厨房、水房、学生公寓楼维修改造合同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4KB

文档介绍
生厨房、餐厅彩钢瓦打磨上漆、维修防护、厨房区铁门制作安装;厨房、餐厅的暖气安装。Р3、教学楼楼顶钢架结构打磨上漆、维修防护、楼内部分水暖管道打磨上漆。Р二、施工费用:Р各项工程共预计人民币:96571.12元(玖万陆仟伍佰柒拾壹元壹角贰分)。Р包含:1、施工材料费;2、劳务费;3、运输安装费;4、土建施工费Р;5、垃圾处理费;6、各项税金。Р四、付款方式:Р施工完毕后,在甲方验收完毕后360天内全额付款。Р五、保质条款:Р乙方保证所提供施工材料是全新的,并在各方面与乙方约定的品种和型号是一致的。Р乙方保证施工过程符合甲方提出的标准,对不合标准的一律重新施工,并不得增加额外费用。Р六、施工进度:Р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即可开始施工,所有工程必须在2015年8月20日完成。Р施工安全:Р在施工期间,无论出现的大小各项事故,均有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Р违约责任:Р 1、乙方责任:乙方如因非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逾期未完成工程或虽完成工程但不符合甲方标准要求的,乙方应把总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Р 2、甲方责任:甲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任务,须按照未付款的部分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Р 九、解决纠纷的方式:Р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Р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Р如在合同外的其它追加工程,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定价后在工程结算时一并结算。Р十一、合同签订:Р合同签订时间:2015 年 7月 15日;Р合同签订地点:寺庄中学校Р合同生效:Р本合同一式三份,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Р甲方: 高平市寺庄中学校乙方:寺庄毕进龙包工队Р代表人: 代表人:Р电话:0356—5831105 电话:Р Р二0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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