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按质量标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每公里(双侧)奖补40万元;10米生态廊道绿化,每公里(双侧)奖补30万元。РР 保障措施Р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生态廊道建设工作领导组统一指挥,协调解决廊道绿化施工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涉及生态廊道绿化的镇(街道、园区)成立组织,专人负责,抽调能力强、素质高的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林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廊道绿化高标准完成。Р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镇(街道、园区)负责本辖区廊道绿化范围内所有附属物的拆迁、垃圾清理、地形平整(对拆迁房屋地基和水泥硬化部分要进行挖除,下挖深度要达到1.5米以上)、培土以及所建廊道的绿化招标、栽植、管护和绿化占地资金补偿等工作。Р 对市重点廊道绿化工程,市交通局负责市区通往各镇(街道、园区)县道以上道路的外业放线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出具建设项目用地初审意见,做好土地指标调整协调工作。市规划中心负责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立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筹措并及时拨付到位。市园林绿化中心负责责任路段绿化设计、技术指导等工作。市林业局负责廊道绿化规划设计和绿化工程的督导、指导、协调、验收等工作。市公路、农委、水务、电业、联通、移动等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各有关单位其他职责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G310(米河镇Р—紫荆路段)生态廊道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巩政明电〔〕25号)执行。Р (三)严把标准,建设精品。各廊道内侧绿化必须进行微地形整理,按设计要求绿化,确保景观效果,建成精品工程。Р (四)严格奖惩,确保效果。市政府将加大对廊道绿化工作的督查力度,实行廊道绿化日报制、定期督查制,不定期召开汇报会、观摩会,加快绿化进度。对廊道建设进度快、效果好的单位要在全市通报表扬,对进度慢、效果差的单位要在全市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