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20~30Р多层Р15~19Р15~20Р15~22Р多层、中高层Р14~18Р14~20Р14~20Р中高层Р13~14Р13~15Р13~15Р多层、高层Р11~14Р12.5~15Р——Р高层Р10~12Р10~13Р——Р组团Р低层Р18~20Р20~23Р20~25Р多层Р14~15Р14~16Р14~20Р多层、中高层Р12.5~15 Р12.5~15Р12.5~15 Р中高层Р12.5~14 Р12.5~14Р12.5~15 Р多层、高层Р10~13Р10~13Р——Р高层Р7~10Р8~10Р——Р Р注:本表各项指标按每户3.5人计算。Р3、居住区内建筑应包括住宅建筑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也称公建)两部分;在居住区规划用地内的其它建筑的设置,应符合无污染不扰民的要求。Р四、居住区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Р1、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路网结构、公建与住宅布局、群体组合、绿地系统及空间环境等的内在联系,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Р 1) 方便居民生活,有利组织管理; Р 2) 组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活动中心,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务; Р 3) 合理组织人流、车流,有利安全防卫; Р 4) 构思新颖,体现地方特色。Р2、居住区的空间与环境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Р 1) 建筑应体现地方风格、突出个性,群体建筑与空间层次应在协调中求变化;Р 2)合理设置公共服务设施,避免烟、气(味)、尘及噪声对居民的污染和干扰; Р 3) 精心设置建筑小品,丰富与美化环境; Р 4) 注重景观和空间的完整性,市政公用站点、停车库等小建筑宜与住宅或公建结合安排;供电、电讯、路灯等管线宜地下埋设; Р 5) 公共活动空间的环境设计,应处理好建筑、道路、广场、院落、绿地和建筑小品之间及其与人的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Р Р五、居住区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