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顷以下的临时使用林地,资源科发给临时使用林地批准书Р1、申请报告Р2、立项文件Р3、征地红线图Р4、林地补偿协议Р5、山林权属证明Р6、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Р7、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Р8、市国土资源局土地预审意见(临时用地不需提供)Р其它按审核审批权限报送市、省林业局(厅)审核审批Р市林业局领导审批Р市林业局领导审批Р提供资料齐全,符合报批条件的项目,7个工作日完成Р市林业局资源管理科派技术人员现场勘测、查验,提出意见Р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或市林业局资源管理科受理Р未通过审查Р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