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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章程示范文本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36KB

文档介绍
作都有章可循。Р第二十条实施民主管理,实行园务公开制度。Р第七章  卫生保健管理Р第二十一条幼儿园依据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开展卫生保健工作。Р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加强卫生保健的常规管理,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Р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建立合理的膳食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为幼儿提供科学的膳食,促进幼儿健康发育。Р 第二十四条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Р第八章幼儿园与家庭Р第二十五条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让家长参与到幼儿园日常的管理与决策中。Р第二十六条办好家长学校,有计划地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Р第二十七条做好家庭访问工作,使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幼儿健康成长。Р第九章幼儿园财产Р第二十八条幼儿园按照园务公开制度的规定定期公开财务情况。Р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房屋、土地资源、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或移做他用。Р第十章办园监督Р第三十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规定每三年或五年换届。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Р(一)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幼儿园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Р(二)参与民主管理,评议监督幼儿园的领导干部。Р(三)审议幼儿园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惩条例及各项制度。Р第三十一条幼儿园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察、检查、评比与指导。Р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接受物价、审计等部门的检查与监督。Р第三十三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和社区代表对办园情况实行社会监督。Р第十一章附则Р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修改提议获得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有效多数票方得以修改,并报市教育局核准后生效。Р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解释权归园务委员会,自审批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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