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尤其是在涉及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公证项目中,引导公证员树立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热情服务,依法维权。发挥公证的中介服务功能,开拓证明以外的服务方式,力图为妇女儿童这一群体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实现服务方式的多元化。二是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法律工作者参加政府的信访接待工作,参与调处重大、群体性纠纷,提高非诉讼业务所占比例,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服务。三是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注重关切外来务工女性,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为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发挥法律工作者应有的作用,为确保一方平安发挥Р**行政的重要职能。Р(四)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力维护家庭和谐稳定Р一是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纳入大调解工作机制。要求全县各村、社区选配一名人员担任信息员,建成了由信息员、村(居)调委会、镇调处中心、县调处中心为主体的四级网络,及时掌握和了解家庭、妇女维权方面的矛盾纠纷。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我局组织每个月进行一次全县大排查,重要节日和敏感时期如两会、北京奥运会、元旦、春节期间及时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排查出的纠纷苗头,逐一登记,制定出预案,及时调处。为使调解结果得到落实。定期开展“大回访”活动,每个调解人员都要回访调解对象,进行纠纷调解回头看,严防矛盾纠纷反弹。三是动员广大公证、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参与调解。2001年以来,全县共成功调处婚姻家庭纠纷1100多件。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家庭稳定和妇女的合法权益。四是认真做好两劳释放妇女的安置帮教工作。发挥各基层**所及帮教人员的作用,维护其合法权益,建立了妇女刑释解教人员登记录入和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安置帮教责任和安置帮教工作内容,确保刑释解教人员不漏管、不失控、不重入歧途。Р以上是我局妇女儿童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不足之处将在2011年加以改进。Р二0一0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