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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妇女儿童工作计划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等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各级财政投入,重点解决边远地区、民族地区老年妇女养老保障问题,提高妇女养老保险享有率。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在制度上保障女职工与男职工工伤待遇的一致性。到2015年,生育保险覆盖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建立城镇灵活就业妇女生育保障制度,城镇女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城镇灵活就业妇女医疗保险参保率持续提高,逐步提高城乡妇女的医疗、生育保障待遇水平。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牵头单位: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配合单位:养老(失业)保险科、医疗(工伤)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14.加强涉及妇女儿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统计,建立完善工作台账,为贯彻“两个规划”,迎接国家考核验收做好准备。(牵头科室:综合规划开发科。配合单位: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就业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二、组织实施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局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谢恩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浩同志为联络员。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就业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要根据各自任务目标,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有序推进工作,落实目标任务,健全工作台账。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市)人社部门要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体工作规划,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完善促进妇女事业和儿童发展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保障妇女儿童各项合法权利的实现。同时,要保障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必要的经费,保证目标任务如期实现。主题词:妇女儿童工作通知抄送:市妇儿工委办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2年5月31日印发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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