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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曲线型凉水塔拆除方案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开凿(破碎筒壁砼),筒体缓慢下移到底。根据计算,需拆除8.6(=1.4m+7.2m)米,筒体同时下移8.6米、至地面,该阶段拆除完成。Р3.该阶段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Р三角钢支架制作要严格按设计尺寸及要求,保证制作质量(钢支架的节点设计从略)。支架布置安装时要保证标高、位置准确,做好20榀支架的整体性连接。除按图在支架内端采用[20连接外,还做好保证支架的整体稳定性的措施。Р筒壁砼拆除时,破碎锤机械进入塔内部施工(由2根人字柱之间进入塔内)。Р四、结束语Р本拆除方案的突破口就是打破"由上及下"拆除(在方案的第二、第五阶段采用)的常规思路,设计"由下及上"拆除是否可行。施工前我们对可行性进行了大量分析论证,其中最重要的有以下两点:Р1、设计第二阶段的思路Р环梁及其筒体由40根人字柱支撑,标高为6m(环梁底)较高,若先将人字柱拆除不加支撑构件,上部筒体将自由下落(或倾斜落地,或竖直落地),其中竖直落地很难控制,并且自由落地可能"摔"碎整个筒体,由于场地不允许爆破,即标高6m以上自由落地为不可控制落地,该阶段的技术措施设计目的就是将筒体自由落地不可控制性转化为可控制性落地。Р由不可控制性落地转化为可控制性落地,实际上还有其它方法,比如采用一定数量大吨位的液压千斤顶制作一套顶升设备,支托环梁及其以上筒体,稳定后拆掉人字柱,再缓慢将筒降至地面。但经测算,制作一套满足要求的顶升设备造价太高、制作工期较长,不能满足合同要求。Р2、第二、第五阶段拆除过程中不存在筒体整体突然倾覆的可能性。Р因为该筒体为上小(直径为15.678 m)下大(直径为25.762 m),重心位置较低(在+19.78m标高处),拆除时沿筒体周围匀速、同高度破碎筒壁,破碎砼高度按每层0.2~0.5m,筒体只能缓慢倾斜,倾斜角度不大于1°(按砼壁破碎高度为1米时计算),重心在支点半径范围内,不存在倾覆现象。重心计算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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