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当出现影响住户生活时,应急维修应随叫随到,或甲方可委托他人应急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Р 11.2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实际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保修期为两年。Р11.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保修金为经审计通过的工程总造价的5%,在保修期满后结清。Р第十二条争议或违约Р争议或违约的解决程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南通市仲Р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Р第十三条担保Р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如在本次工程中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则由甲方没收该保证金。Р第十四条安全施工:按“合同条件”执行Р按有关国家规范进行施工,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施工。凡由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Р1、分包单位施工方案应明确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操作工人应进行安全交底;Р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总包管理,正确佩戴安全帽。)Р3、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土建单位的合同约定执行)。Р第十五条其它Р18.1由于土建或其它方配套工作的延误则安装期相应顺延,但需得到相关方面的书面认可Р18.2产品进场后,由甲方、监理进行抽查;Р18.3质量要求按行业规范验收;Р18.4结算时以甲方及监理核定数量为准。Р18.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及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Р第十六条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叁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Р章后生效,另送一份至港闸区纪委备案。Р甲方(章): 乙方(章):Р地址: 地址: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Р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Р电话: 电话: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Р帐号: 帐号: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Р订立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