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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馨园小区共有停车位分配方案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题,积极征求和采纳业主意见,业委会班子成员也多次开会进行专题研究,经征询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并借鉴其它小区做法,决定对本小区部分公共部位进行改造、划定车位。青岛馨园小区共有停车位分配方案如下:Р一、法律依据:Р1、《物权法》及其《司法解释》Р2、《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Р3、《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Р二、现有停车位性质区分、数量及位置分布:Р1、相对固定车位(绿化区改造,4个,10号楼前2、3单元之间);Р2、临时停车位(占用公共道路,50个,小区东西两侧主干道)。Р三、分配原则: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分配。Р四、分配方式:Р根据车主居所位置,按照就近优先原则进行分配。Р五、收费标准、方式:Р1、相对固定车位:每年600元,每5年缴纳一次,每次缴纳3000元。Р2、临时停车位(道路旁边):一年费用500元,一次性缴纳。Р六、分配程序:Р严格按照分配原则,将现有全部停车位同时进行分配,做到公正、公开、透明。Р1、划定车位,统计数量,进行编号。Р2、发布《车位申请通知》,车主报名,填写申请登记表。Р3、召集申请车位的车主商讨、酝酿车位分配方案。Р4、根据车位分配酝酿的最终方案,对车位进行公开分配。Р5、签订车位租赁协议,缴纳租赁费用。Р另,物业服务中心对所有车辆及车卡进行审核、登记,制作车辆停放证。Р七、租赁协议时效:Р1、相对固定车位,时效为五年。Р2、临时停车位,时效为一年Р租赁协议到期后重新分配。Р八、收益使用:Р车位租赁费收益所得归全体业主共有,列入业主委员会专用账户,由业委会代管,接受全体业主监督。费用使用遵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主要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办公开支。Р九、车辆管理规定:Р见《青岛馨园小区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Р高密市青岛馨园小区业主委员会Р201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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