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一些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已从过去的单一对象发展到多个,原本简单的以保护对象分类的方法已经无法满足目前的保护趋势,且此类保护区目前呈增长趋势。Р 三、建立新的自然保护地分类与分区体系Р (一)保护地管理类别体系Р 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也为了更好的与国际标准对接,促进国际交流。本文结合国内外的研究成果以及国内多个保护地的管理实践,提出了保护地管理类别体系建议(表2)。此分类体系最大限度地简化了管理目标上的差异;结合功能分区,可以很好地应用于所有的保护地。Р Р (二)保护地功能分区体系Р 我国目前所有的自然保护区分为3个部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有的还有外围保护带。本文在研究大量保护区的管理实践,并总结其涉及到的主要活动及干扰程度、功能的基础上,提出表3所示的5+1分区方法,即1区:封闭区;2区:控制区;3区:旅游区;4区:资源利用区;5区:高强度使用区;另外加上一个可选的6区:外围缓冲区。Р (三)将保护地功能分区和保护地管理类别结合使用Р 的保护地类别指南中强调,管理类别时,是根据一个特定保护地的大部分(75%)的管理目标来决定的,通过保护地功能分区可允许其它部分区域不相冲突的使用目标。在实践中,大多数的保护地都会有几个管理目标,因此,本文采用“3/4”原则,在应用表3功能分区方法的基础上,制定如表4所示功能分区与管理类别相结合使用的分类方法。Р Р Р 建立管理类别和功能分区的关系,将有利于按标准划分出各管理类别,建立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标准,同时为适应多样化的生态功能、环境条件和季节变化,提供多样化的管理方法。使用这些多元化的方法,可以在同一块保护地上,既能满足保护生态服务功能的需要,又能满足当地对自然资源利用的需求。在目前全球气候变化大背景下,这样多样化灵活的保护地体系能够允许更多的土地得到保护,将大大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Р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