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990元(玖万陆仟玖佰玖拾元整)Р1.5.2.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Р第二条施工准备Р2.1.发包人Р2.1.1. 2012年 8 月 1 日前做好图纸交底、材料确定、预算、合同及有关工程配合工作的协调。Р2.1.2. 2012年 8 月 1 日前,负责提交施工现场工作面。Р2.2.承包方:Р2.2.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工作;Р2.2.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Р2.2.3.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提交至发包人。Р第三条工程期限Р3.1.依据本项目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对外墙进行改造,商定本项目工程总工期20天(日历天),2012年8月1日开工,2012年8月20日前竣工验收合格。Р第四条工程质量Р4.1.本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合格标准。Р4.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Р第五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决算Р5.1.工程价款的支付和决算,应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决算暂行办法》执行。Р5.2.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价决算方式。Р5.3.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发包方支付40%预收款;本工程全部完成前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款,工程完成7日内甲方对工程量进行核对,核对完成后7日内支付核定总价的工程余款。Р5.4.工程款支付方式Р5.4.1.本合同款项的支付均采用转账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Р第六条工程验收Р6.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Р第七条其他Р7.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Р发包方Р承包方Р代表Р代表Р签订日期Р年月日Р签订日期Р年月日Р7.2.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