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遵守南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结构、相应管线、已完成的工程成品、设备。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乙方施工所用装饰材料应符合国家颁布的质量及环保标准。进场材料必须在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才可使用。在装修过程中,乙方如出现违反物业要求,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签字认可的设计图纸施工,如施工不符合设计图纸上的,甲方可要求返工,且因返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装修过程中,如有增减工程项目,必须由甲方签字确认,无甲方签字的工程项目,甲方可拒绝支付相关工程费用。乙方不得将装修工程项目转包给他人,如乙方转包他人,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工程费用。在装修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建设安全防范标准施工,如出现安全问题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火灾,水患等意外,造成甲方或其他住户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装修工程项目验收以《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作标准。保修的工程项目在保修期间出现问题,由乙方包工包料负责保修。在施工项目不变动的情况下,报价单中预算工程量应该和最终结算工程量的误差值在10%之内,否则差价由乙方来承担。第四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进场前叁天内,甲方按合同工程总造价的60% 作为预付款(第一期工程进度款),即人民币(大写):; 木工完成后,甲方按合同总造价的30%向乙方支付第三期工程款,人民币(大写):; 工程竣工全面验收合格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在接到上述资料三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两天内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