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本合同要求的工期完成外业勘察设计工作,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工程总价款10 %的违约金。Р3、由于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及时地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Р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或因外业勘察设计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乙方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外业勘察设计费用外,应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经甲方、乙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Р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信用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Р八、工作量计算及付款方式Р1、工作量计算。本合同工作量的计算,以甲方签字验收后的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Р2、工程费用计算。本工程以单价包干方式结算;Р 单价为:勘探孔每米50元人民币;静探孔每米11.5元人民币。抽水试验孔每个单价24000元,营业税金(税率为5.86%)由承包人支付。附决算清单。Р 3、付款方式。本工程付款为一次性付款的方式。Р 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一年以内付工程总价款100%的工程款。Р九、合同争议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Р十、合同订立时间: 2009 年 9 月 2日。Р 十一、合同订立地点: 万松园路209号。Р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Р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Р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Р Р住所: 武汉市汉口万松园路209号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振兴街附一号Р 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Р Р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Р Р电话: 85790189 电话: 85779847 Р Р传真: 传真: Р 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Р Р帐号: 帐号: Р Р邮政编码: 430022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