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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乙方人员在因技术、管理、质量等影响本工程施工正常进行,造成进度滞后,甲方有权令其乙方退场,其费用按其所做工程总量的70%支付,余下30%用作补偿质量、工程进度所造成的损失。Р3、钢筋制安质量检查、验收时乙方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场配合监理及甲方检查、验收。Р4、在安全生产劳动管理、文明施工、清洁卫生等方面,乙方均应遵守政府法令,听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如有违返,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Р5、乙方现场未做到工完场清或清理不及时,甲方有权在不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处理,其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Р6、乙方负责对上道工序及构件和成品的保护,如有损失,经核实甲方有权在乙方承包价中扣除相关费用。Р7、在施工至竣工期间:班组人员无理闹事、拉闸停电、关大门、取塔机挂勾等处10000元/次罚款。如当事人无能力支付,由其班组长负责支付,直接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Р8、在施工期间,如乙方丢失东西(包括摩托车、自行车等)由班组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Р9、乙方不按时发放员工工资给甲方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承包费中扣除并处以罚款。Р10、不在岗位上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班组自行负责。Р11、甲方不提供住宿,乙方自行安排且费用包含在单价内。Р第十条合同违约Р1、本合同签订后,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退场,按乙方承包价下浮70%一次性结算工程款。Р2、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在三天内撤离全部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撤离,甲方将向乙方收取60元/人/天暂住费,其金额在乙方结算工程款中扣除。Р第十一条合同生效与终止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增补条款与本合同效力同等。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账款结清自行失效。Р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Р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Р合同签订地点:花山雅居乐-万科热橙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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