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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担相应责任(除不可抗力情况外。) Р(二)乙方: Р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天将处以 10000 元罚款。Р2.分部或分项工程不能满足施工规范和监理(或甲方)的要求(以监理的书面通知为准),每发生一次将罚款 2000 元。Р3.乙方现场施工管理混乱,不听从甲方及监理检查、监督时,每发现一次将罚款2000元。若严重违反施工技术规程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甚至立即清除出场,乙方必须自行承担修复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Р4.进入施工场地的合同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离场,发现一次将罚款 2000 元。Р5.若乙方在保修期内对缺陷的修复不及时或不彻底,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将列转乙方足额承担或在质保金中扣除。Р6.根据乙方的施工进度、水平和能力,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程数量和范围。当甲方发现并认为乙方不具备继续施工的能力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Р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Р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以下方式解决。Р所有纠纷均提请山西省太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Р第十二条附则Р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环境、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文件以及双方签约人签认的所有资料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共同遵守。Р2.合同签订后乙方须缴纳合同总价 3 %的履约保证金,视其履约情况予以返还。Р3.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解决,并共同签署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Р4.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保修期满且工程结算完后终止。Р5.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发包人(盖章): 承包方(盖章):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Р Р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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