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压力容器制造理化检验分包协议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36KB

文档介绍
,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Р检验分包:Р1、分包范围:甲方制造的压力容器产品及其主要受压元件所需的理化检测、试验工作委托给乙方,具体项目有:Р①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的化学成份检验或原材料的拉伸、弯曲复验;Р②压力容器产品试板的力学性能检验(拉伸、弯曲、冲击试验);Р③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试件的拉伸、弯曲、冲击试验。Р2、分包方式:包检验人工费、试验材料费。Р3、压力容器试件理化检验或原材料材质检验所需设备、机具均由乙方负责。Р二、甲、乙双方职责Р甲方职责Р1、确认乙方所制定各项文件。Р2、派人实施宏观管理及进度监督。Р3、负责试件机加工。Р4、负责取样、送样至乙方工作场地。Р乙方职责Р1、乙方须是已取得国家计量检测认证机构认可的材料检验资质,并具有满足压力容器试件或原材料检验的设备和场所。Р2、严格执行标准、根据甲方生产进度配合甲方按时完成检验工作,编写试验、检测报告(一式四份)。Р3、开具检验发票给甲方。Р四、检验分包收费:Р甲方按乙方执行的检验收费标准,在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时,逐次交清检验费。Р五、付款方式和工程结算:Р甲方每年度预付检验费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元),乙方按检验收费标准从预付款中逐次扣减预付的检验费,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年度内扣减不完的,剩下部分归乙方所有,扣减完后按协议第四款进行。Р六、其他事项Р1、乙方检验分包项目不得转包。Р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Р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2008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0年 12 月 31 日止,在有效期内如出现变更,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Р甲方:Р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压力容器制造厂Р乙方:Р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站Р代表:Р代表:Р地址:Р地址:Р开户行:Р开户行:Р账号:Р账号:Р签订日期:二00八年一月一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