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超车,禁止在刚超越后立即右驾方向或制动。(√)Р四、问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Р1、申请校车驾驶员资格需要具备什么条件?Р 答: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Р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Р (2)、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Р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Р (4)、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Р (5)、无犯罪记录;Р(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Р2、校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Р(1)、提出注销申请的; Р(2)、年龄超过60周岁的;Р(3)、在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Р(4)、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Р(5)、有记满12分或者犯罪记录的;Р(6)、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Р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Р3、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Р(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Р (二)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Р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Р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Р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