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职业中专技能竞赛暨专业技能抽查Р获奖奖励方案Р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大技能教学工作力度,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水平和教师的培训积极性,引导学生重视实践、崇尚技能,在学生中形成良好的职业技能训练氛围,特制定汉寿县职业中专技能大赛奖励方案。Р一、奖励范围Р1.由教育行政部门、各类教育学会等教育机构组织的各类专业技能竞赛,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Р2.非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等教育机构组织的经学校同意后组队参加的各类专业技能竞赛。Р3省.市组织的专业核心技能抽查。Р二、奖励对象Р经相关专业组推荐并通过教务处主管领导确定的直接参与竞赛项目的在校学生(不含各类学科竞赛、作文竞赛、文体竞赛等)及参赛教师。Р三、奖励标准Р(一)学生技能竞赛Р1、不再为指导教师另造其他加班津贴,所有津贴来源于学生获奖等级,决定工作酬劳;Р2、一个学生可由多名指导教师指导,但获奖后的工作酬劳只按每学生多少奖金计算;Р3、年终评选先进专业组时,学生技能竞赛所占比例为60%,按获奖等级和人数决定。Р奖励办法如下:Р奖励等级Р一等奖Р二等奖Р三等奖Р国家级Р10000Р8000Р6000Р省级Р5000 Р3000Р2000Р市级Р1000Р500Р200Р(二)专业技能抽查Р抽查的方式为随机抽查、现场操作测试。学生专业技能抽查以学校为单位,分专业集中进行,抽查对象为在校二年级学生,抽查人数为该专业学生总数的10%以上,按整体水平计算其合格率与优秀率。年终评选先进专业组时,专业技能抽查项所占比例为20%。Р奖励办法如下:Р合格率Р奖励(元)Р优秀率Р奖励(元)Р100%Р1500Р100%Р1000Р90%——99%Р1000Р90%——99%Р800Р75%——89%Р500Р75%——89%Р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