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方法及质量控制Р(1)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Р附监测点位示意图Р采样人员遵守采样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同时,监测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标准或环保部颁布的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持证上岗。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Р(2)严格执行监测方案。认真如实填写各项自行监测记录及校验记录并妥善保存记录台帐,包括采样记录、样品保存、分析测试记录、检测报告等。Р(3)手工监测质量保证措施: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РHJ/T91-2002)进行。Р(4)噪声监测质量保证措施:噪声监测按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2008)中规定的要求进行。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 0.5dB,若大于 0.5dB 测试数据无效。Р四、监测结果公开及备案Р(一)监测结果公开方式及时限Р1.对外公布方式:企业自媒体渠道、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Р2.公布内容: 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结果、监测时间、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达标及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等。Р3.公布时限:Р ①企业基础信息和数据一并公布,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如有调整变化,应于变更后5日内公布最新内容Р②手工监测数据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自动监测数据应实时公布监测结果, 其中废水自动监测设备为每 2 小时均值、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为每 1 小时均值。Р③每年一月底前公布上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Р(二)监测方案备案Р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其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向设区市环保局申请备案。Р杭州朝阳橡胶有限公司Р 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