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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医院放射防护与辐射安全管理方案(试行)(精品资料)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40KB

文档介绍
射事件(Ⅲ级)发生后,领导小组责成事发科室负责处置,并依据事态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至现场指导。Р2、重大辐射事件(Ⅱ级)、严重辐射事件(Ⅰ级)发生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30分钟内至现场,同时将突发辐射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影响程序和应急处置情况上报院领导、公安部门(Р110)和湖北省环境保护局(87167138)。Р(三)现场处置Р1、突发辐射事件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辐射防护装备。Р2、组织封闭现场,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Р3、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到安全地带;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放射性污染的情况。Р4、组织开展对有关人员的医学检查或医疗救治工作,抢救、转运伤员。Р5、消除可能导致放射性污染突发事件扩大的隐患。Р第二十条应急响应与终止Р(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应急行动:Р1、辐射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Р2、辐射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Р3、辐射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消除,无继发可能。Р4、辐射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Р5、采取了必要的辐射防护措施以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Р第七章附则Р第二十一条本方案中下列用语的含义:Р放射性同位素,是指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Р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Р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是指非永久密封在包壳里或者紧密地固结在覆盖层里的放射性物质。Р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Р第二十二条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Р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细则由放射防护与辐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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