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保存。 2.1.4 健康管理制度(1) 所有从事辐射作业的人员,由公司每两年内至少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2) 所有体检结果应记录归档,并告知辐射人员; (3) 对有异常情况者, 公司应第一时间组织进行调查、分析, 并应对其采取岗位调整,疗养等处理措施; (4) 所有记录应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2.2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领用、归还制度(1) 各射线小组根据当班的生产任务需要,由各射线小组当班人员负责领取放射源及射线装置; (2) 严格执行放射源及射线装置领用、归还登记手续,双方必须签字确认,签字时字迹要工整认真; (3) 领用或归还放射源时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的管理规定,严禁单人操作; (4) 放射源领出后只限于本小组工作范围内使用,不得转借其它小组使用,用完后立即归还至源库保存; (5) 在领用或归还的过程中,要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确保放射装置的安全运行; (6) 现场领用放射源的同时,一并领取射线报警器,以确保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7) 现场使用完放射源后,在归还放射源的同时连同报警器一起归还; (8) 源屏蔽体的检查验收当放射源的屏蔽体归还时首先检查放射源是否在屏蔽体内; 检查屏蔽体是否有损伤的痕迹; 检查屏蔽体的光闸及保险锁是否完好无损,转动是否灵活; 检查屏蔽体各部位的附件是否齐全。(9) 控制缆与曝光缆的检查验收检查各接口及曝光缆是否受压变形; 将控制缆与曝光缆放开对接空摇看是否灵活通畅; 检查控制缆的摇把紧固螺丝是否松动。(10) 射线报警仪的检查验收检查报警仪的外观有无破损现象; 在检查放射源是否在屏蔽体内的同时将报警仪的工作性能一并检查确认其是否完好无损。(11) 其它通过以上的检查, 如发现上述规定中有损坏现象的, 源库保管员与领用人双方签字认可,并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发现有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或职能人员汇报, 并挂停止使用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