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急救转接服务制度Р 与基层合作医疗机构建立急诊、急救转接服务的制度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我院的实际情况,我院与基层卫生院建立了转诊服务。为了加强转诊管理,把转接服务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特制订本制度。Р一、转接程序Р 急诊科接基层医疗机构急诊转诊电话,询问转诊患者数量、地点、一般情况、初步诊断等,立即派急诊医生及护士乘坐120急救车前往基层医疗机构。到达后了解患者病情及生命体征,查看检查结果,做好交接记录,电话通知急诊科值班医生及护士做好接诊准备。如需开通绿色通道需报告院总值班室、医务科,安排相关科室做好准备。Р二、转接条件Р ①、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伤情严重或较重者;Р ②、各种原因致大出血、咯血者;Р ③、急慢性疾病,病情较危、重者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Р ④、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Р ⑤、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Р ⑥、患恶性肿瘤需要手术、化疗者;Р ⑦、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Р三、加强管理与监督Р 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转接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Р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入方满意。Р 3、开展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转接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Р接到转诊电话Р急诊、急救转接服务流程Р到达基层医疗机构,查看病人情况及检查结果Р与基层医疗机构做好交接Р必要时通知总值班及医务科Р电话通知急诊科值班人员做好准备工作Р派急诊医生、护士随120急救车出诊Р询问患者情况,初步诊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