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项、第项、……。Р口下列材料,申请人应当Р在年月日前提交:Р第项、第项、第项、……。Р (以上由工作人员填写)Р五、承诺的期限和效力Р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签名的告知承诺书后,行政审批审查机关将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审查意见,行政审批审核机关将及时作出行政审批决定。Р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并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Р申请人不愿意实行告知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审批。Р六、监督和法律责任Р申请人应当在本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材料。在约定期限内未提交需要提交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审批机关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Р〔本行政审批审查机关,将在行政审批审核机关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2 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行政审批审查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由行政审批审核机关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Р七、诚信管理Р对申请人作出承诺后,未在承诺期限内提交材料的,将在行政审批机关的诚信档案系统留下记录,对申请人以后的同一行政审批申请,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Р申请人的承诺Р申请人就申请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现作出下列承诺:Р(一)已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申请人为合伙人的,已与原律师事务所终止合伙关系; Р(二)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Р(三)已经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Р(四)认为自身能满足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Р(五)对于约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承诺能够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提供;Р(六)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Р(七)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Р申请人: 行政审批审查机关:Р(签字) (盖章)Р年月日年月日Р(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