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认购定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Р乙方在签定本《认购书》后天内或按甲方的通知要求,到甲方指定地点签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之《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在签署《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认购定金自动转为所购物业的房款。Р乙方在签定本《认购书》后,所选房屋不得调换。Р乙方未按本认购书约定的时间与甲方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十日,甲方有权在不另行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自行将该物业另行出售,本认购书效力即时终止,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还。Р在未签定《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因国家行政机关、部门之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在事实确定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乙方所交定金(不计息),本认购书效力即时终止。Р四、特别约定:Р本《认购书》项下,所未详尽设定之事项,无论销售面积、质量标准、交付时间、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事项,双方同意以即将签署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相关附件为准。Р在签署本《认购书》前,乙方已详细阅读即将签署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相关附件之所有内容,并认可《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相关附件的所有相关条款、事项及内容。Р乙方所申请之银行按揭接受与否由银行最终确定,如银行不同意乙方的按揭申请,则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Р双方所留通讯地址及电话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在七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责任方负责。Р本物业因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政策各自承担。Р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管理本物业所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Р五、本《认购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Р六、本《认购书》一式叁联,甲方持贰联、乙方持壹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甲方(签章):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签章): Р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Р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