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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厅建筑设计规范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20KB

文档介绍
报告厅建筑设计规范Р报告厅可以参考中小学合班教室的要求进行设计,高档报告厅的细部尺度应适当调整。相关规范如下。Р《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J 99—86》Р第3.9.4条合班教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Р 一、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500mm;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8000mm。Р 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Р 三、座位排距:小学不应小于800mm,中学、中师、幼师不应小于850mm。Р 四、走道宽度:纵、横向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900mm;当同时设有中间和靠墙纵向走道时,其靠墙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550mm。Р 五、座位宽度不应小于450~500mm。Р 六、教室的课桌椅宜采用固定式。课椅宜采用翻板椅。Р 第3.9.5条在计算坡地面或阶梯地面的视线升高值时,设计视点应定在黑板底边;隔排视线升高值宜为120mm;前后排座位宜错位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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