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发展,为市场求发育,为会员求发财服务。Р第十二条:副秘书长人选由秘书长提名,会长办公会任命。副秘书长的解聘,由秘书长提议或副秘书长本人提出辞呈,由会长办公会决定。Р第十三条:五部的组成成员人选由副秘书长提名,秘书长确定。Р第十四条:专职工作人员人选由秘书长提名,经会长同意后即可聘用。专职工作人员解聘需经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由会长办公会决定,奖金标准由会长办公会决定。 Р Р五商会关于列席会议的有关规定Р Р为加强商会内部的信息沟通,促进商会的团结,增强商会的凝聚力,进一步推进商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特作此规定。Р1、商会召开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常务会长办公会会议时,可酌情安排非会议组成成员列席会议。Р2、列席会议者根据主持人的要求方可就会议的议题发表意见建议,列席者无表决权。Р3、列席会议者不得不经主持人同意发言,不得干扰会议进程,不得破坏会秩序。Р4、列席者如对会议决议有意见可向会长反映,不得向其他人散布不满意见。Р5、会议对列席者的正确意见应积极采纳,如不能采纳列席者的意见应加以说明,给列席者以应有的尊重。Р6、列席各种会议的人数限定:列席会长办公会的理事每次不超过(未定)人,列席理事会的会员每次不超过(未定)人。Р7、 由秘书长根据轮换制的原则和非会议组成人员的意愿选定列席人员。 Р 六商会各级组织的人员组成及职权 Р商会各级组织的组成人员均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Р一、常务会长办公会Р由会长、常务副会长组成,不定期召开。秘书长、专职副秘书长列席会议。Р其职权:Р1、根据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理事会的决议精神,结合商会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目标、工作标准,限定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限;Р2、审议批准秘书处提出的工作计划以及重要商会活动规划方案;Р3、定期听取秘书处的工作汇报;Р4、决定召开理事会、会长办公会,提出会议议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