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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 PP生产订单结算详解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1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用源结构将订单发生的费用/收入金额分组结转到接收方。源结构分配行的成本要素范围/组只是将结算时订单发生的费用/收入分组而已。每个源组的金额分别结算到订单的结算接收方。(5).定义Co-PA传输结构结算到获利分析模块,需要企业已启用了CO-PA模块,具体步骤此处不再叙述。到此为止,相信你对订单的结算参数文件和结算参数文件中的分配结构、源结构和Co-PA传输结构三大结构有了一定了解,对CO订单结算原理有非常清晰的认识。三.订单结算和ERP借贷下面以两个常见的订单结算问题来说明一下这些东西。1.限制了最大结算接收方科研订单2008年06月前只发生费用,则全额结算到研究开发费,现假定2008年7月后发生了营业外收入,则需修改结算规则,如图12,使用源结构的分配行源组,注意图12-[2]第1行结算规则的终止期为2008年06,2008年7月后使用新的结算规则。假设2008年8月开始发生其它业务收入,再需要修改结算规则,由于在结算参数文件中,如果使用默认限制的最大3个接收方,见图2,此时就无法在修改结算规则,会弹出图12-[3]的错误提示。假设订单同时发生了营业外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由于源结构将收入要素只建立了1个总的收入成本要素(包含所有收入成本要素)分配行,将无法区别结算,假设确实有这种业务发生,当初设计时就应该源结构中按类别区分出收入行,当然无此类业务最好。2.循环结算到订单本身关键词:参考交易和业务事务|财务借贷、CO借贷和科目借贷|CO发送/接收方在结算规则维护中,还有一种低级错误,就是将订单本身作为结算接收方科目的成本对象,假设企业将营业外收入科目5301110000设置为内部订单必输,目的是为了防止用户在记帐时忘记输入订单,由于字段状态组对所有的记帐都有效,则结算时必定作为结算接收方的营业外收入科目5301110000也输入内部订单,这样,订单结算就陷入死循环,如图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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