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外,应按合同约定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否则经甲方书面通知并在合理的时间内乙方仍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及对乙方进行索赔。Р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利,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Р4、合同中止: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无条件中止合作,并书面通知对方,直至违约方改正为止。合作中止期间,合作双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在违约方改正之后,经双方同意可继续按本合同执行。Р第十一条:免责条款Р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Р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Р第十二条其它Р1、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真诚合作的原则,严格执行本合同,确保本合同的顺利进行与完成。若有任何异议,首先应进行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2、按照本合同,甲方对乙方的任何付款,请支付以下帐号:Р公司名称:上海好氏店铺设计有限公司Р银行名称: Р帐号:Р3、本合同双方签署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甲方: 乙方:上海好氏店铺设计有限公司Р甲方签字(盖章):Р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签字(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Р帐号: 帐号:Р电话: 电话:13816777446Р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201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