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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证据申请书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56KB

文档介绍
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Р (二)调取证据申请书参考范文Р 调取证据申请书Р 北市区人民法院:Р 贵院受理的河北*****有限公司与河北省*****研究所物权保护纠纷一案, 因我方(原告)无法取得以下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七条(三)之规定,特申请贵院给予调查收集。Р 河北*****有限公司自2009年1月至2010年4月期间向北市区税务局每月的纳税报表。证据的保存单位:北市区税务分局。Р 此致Р 申请人:(公章)Р 2010年8月30日Р篇三:调查证据申请书Р 调查证据申请书Р 申请人:唐山市巨力石化产品有限公司Р 被申请人:廊坊市双龙道桥工程有限公司Р 地址:廊坊市安次区隆福市场;法定代表人:李宝山Р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廊坊市双龙道桥工程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证据之一:实(来自::补充证据申请书)际中标施工建设总价款的相关文件资料Р 事实与理由:Р 在贵院受理的申请人唐山市巨力石化产品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廊坊市双龙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中,Р“被申请人掌握的实际中标建设工程款”的相关数据资料,作为申请人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之一,是本案诉讼质证及索要居间报酬依据的关键证据,是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依据。在2007年1月25日,双方签订《内蒙古兴托重载高速公路房建和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工程投标中介费收取协议书》后,被申请人成功中标并实际施工建设,按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按中标价的3.5%向申请人支付中介费”,但是实际工程总价款相关文件资料证据,由被申请人掌握,原告无法获取。故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请贵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该项证据。Р 此致Р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Р 申请人:唐山市巨力石化产品有限公司Р 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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