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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34 |  大小:2149KB

文档介绍
优势,但开发商不愿意通过购置土地进行市场开发的,可采取宅基地置换模式。Р(四)政策驱动类型。对可利用开发区建设、城市扩张、历史文化保护、特殊扶持政策等重点工程,顺势同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可采取借力发展模式。对没有以上优势的中心村,可通过政府补贴、集体资助、农民投工等多种形式,对村屯进行修缮改造,采取旧村改造模式。对有整合条件、群众自愿的乡村,可实施撤并,整体融入中心村镇,采取整村整乡推进模式。Р对近期难以撤并的非中心村,可采取制定迁居优惠政策、加强中心村公共服务配置等办法,逐步吸引人口向中心村集中,采取分散转移模式。对于一些农民收入水平较高,有进城入镇居住需求的,可在城镇建设专门的农民小区,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农民入住,采取城镇吸纳模式。Р七、推进措施Р(一)完善升级规划。按照城镇化要求,结合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升级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等现有各类专项规划。统筹规划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加快供水、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等向周边农村延伸,细化区域内生产、生活、服务各区块的功能定位,科学编制中心村建设规划。Р(二)优化政策环境。有关部门要参照中心村镇布局规划,对涉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土地审批的给予优先办理相关手续。市县政府要简化审批手程序,在地方留成税部分以及行政收费方面给予优惠。Р(三)实施以奖代投。进一步完善星级评定和以奖代投办法,充分调动不同基础条件、不同发展层次的村开展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全省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入展开,调动更多的村加快提档升级步伐。省财政对获得四星级、五星级村给予相应奖励,市县财政对获得三星及以上的村给予适当奖励。Р(四)整合各类资源。省委农办根据各地规划和目标,形成了2013年各县(市、区)重点建设村名单(附后)。各省直部门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资金,当年用于名单上中心村的额度要不低于项目资金总额的50%。年末考评,达不到标准的在领导小组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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