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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共空间环境整治以村党支部、村委会为主,主要通过村民投工投劳解决,垃圾、污水处理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为主,鼓励村“两委”组织村民全程参与建设、运营和管理;要加大培训力度,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指导农民更好地参与美丽乡村建设。Р (三)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实事求是、资源整合、政策集成、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障现有各项投入连续性的基础上,市级安排美丽乡村建设引导资金,支持相关区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市级引导资金根据市新农办审定的建设标准、补助标准和年度任务量预拨各区,市新农办每年组织市相关部门对各项工作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考核,依据考核结果与各区进行年度资金清算。各区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相应支出责任。鼓励各区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按照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运作的理念,充分利用基金管理平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实现政府资金与社Р会资金的统筹使用。要加强资金监管,强化市、区两级监督执纪问责,严禁套取、挪用、挤占、虚报冒领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Р (四)加强督查考核和宣传引导。将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市级专项督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市有关部门要制定本部门本领域工作导则、计划和标准,在落实专项任务的同时,做好对各区工作的指导。各区要严格按照《美丽乡村创建考核验收表》进行自查,市相关部门聘请第三方对创建结果进行核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统一授牌;建立复查机制,复查不合格的摘牌整改,整改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再授牌。城乡结合部村庄的验收工作按照首都综治办《城乡结合部整治考评细则》要求进行。继续组织开展寻找“北京最美乡村”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典型,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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