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安装牢固,字迹清晰,内容齐全正确。Р二、商务部分要求:Р(一)服务要求:Р1、售后服务:Р供应商2小时内响应,如设备出现重大故障,要及时更换并提供备件,最短的时间保证系统稳定运行。一周内修不好的设备或修理二次以上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须免费更换。质保期满后,维修仅收取成本费。Р(二)交货要求:Р1、交货地点:Р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Р(三)验收要求:Р(1)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Р(2)货物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等方面。Р(3)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应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Р(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出厂标准和投标文件的承诺(该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Р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供应商提供项目整套施工图纸资料、验收文档资料、培训相关材料,以备后期维保和服务使用。Р质保期:整体质保期不少于5年。Р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余款合同总价的10%,正常使用满5年后一次性付清。Р本章所有要求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进行逐项应答,其中打“★”内容及商务部分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及考量后推荐的品牌或型号,投标人可以采用其他品牌的产品进行报价。但是,所有功能必须能满足采购要求以及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如有疑问请与采购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