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Р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十八条、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Р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Р第二十七条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出现重大管理问题,或有50%的业主不同意由乙方管理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Р第八章附则Р第二十八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七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Р第二十九条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Р第三十条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Р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Р第三十一条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命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Р第三十三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协议中的约定仲裁机构仲裁,事后又未达到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Р第三十四条协议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协议终止时,乙方之前所做出的投资,甲方不做任何补偿。双方如续订协议,应在该协议期满 1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Р第三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Р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Р代表人: 代表人:Р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