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公共案源管理制度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54KB

文档介绍
办的法律服务客户属于律师事务所客户。经营责任人应配合律师事务所客户管理部完成公共客户资源统计和服务工作. 由于经或方方自身原因导致经营合同终止. 无故或解除的,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两年内,经营责任人及其团队成员非经律师事务所同意,不得私自承办律师事务所客户法律服务业务,亦不得到律师事务所客户单位工作,否则经营责任人及其团队从律师事Р务所客户处得到的全部收益归律师事务所所有.Р 9、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对本方案享有最终解释权.Р 10,本办法自2009年5月15日起执行.Р第四节律师事务所客户管理制度Р 为了加强律师事务所客户资源管理. 规范律师、部门之间官户资源的共享合作机制,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持制定本办法,Р 一. 律师事务所设立客户管理部,客户管理部的职能包括:Р 1、律师事劳所公共客户资源登记;Р 2、律师个人客户的备案登记:Р 3、律师之间. 专业部门之间、律师与专业部门之间客户资源共享合作平台的维护与管理;Р 4、接受客户资源合作共享产生纠纷的投坼,报律师事务所市场管理委员会处理;Р 5、接受客户对于本所律师的投诉,报律师事务所执业纪律委员会处理;Р 6、公共客户资源的后期跟踪服务,培养客户忠诚度:Р 7、律师事务所决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Р 二、客户管理部设负责人一名,工作人员若干,由律师事务所市场管理委员会领Р 导。负责人由律师事务所市场管理委员会推荐,报决策委员会通过并任命。Р三. 部门之间、律师和部门之间的客户资源共享合作应通过客户管理部进行。同时律师事务所鼓励律师之间的客户资源共享合作工作也通过客户管理部进行。Р 凡通过客户管理部进行客户资源共享合作,客户管理部应根据律师事务所关客户资源共享合作的相关文件保护共享合作各方的利益.合作各方对客户管理部的意见不服的,可以交由律师事务所市场管理委员会决定. 市场管理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各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