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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之家制度汇编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20 |  大小:353KB

文档介绍
主席团组织的统一视察;Р三、宣传宪法、法律和法规,宣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Р四、同选民保持密切联系;Р五、参加代表小组活动;Р六、参加和应邀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评议“一府两院”工作的活动;Р七、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可持代表证进行就地视察;Р八、受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可进行专题调查;Р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Р 一、人大代表在任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保持与选民的广泛联系,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Р 二、代表联系选民的主要内容和形式:Р (一)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级人大的决议、决定,并及时了解贯彻情况,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的落实。Р (二)认真听取选民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意见和要求,或者对某一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Р (三)深入了解选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搞好调查研究,向有关机关和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推行工作。Р (四)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政策和规定,帮助选民排忧解难。Р (五)向选民述职,报告执行代表职务、开展代表活动的情况,接受选民的评议。Р 三、人大代表应保持与选民的经常性联系,一般可以采取召开选民座谈会、走访选民、接待选民来访、发放信函、公开征求意见以及专题调研等方式听取选民的意见和要求。Р Р 四、选民提出意见和建议后,人大代表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对于确属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可以依法提出议案和代表建议,可以直接向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反映,也可以建议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组织视察或调研。Р 五、选民意见和要求在得到有关机关和组织的答复或处理后,人大代表应及时反馈给选民。Р Р Р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Р Р一、县、乡(镇)人大代表述职按选区进行,每个代表小组在一届任期内至少安排一次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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