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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电商公司电子商城商户入驻协议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28 |  大小:148KB

文档介绍
支付公司开设的结算账户或银行账户以便商城完成货款结算,若乙方账户信息变更,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商城,否则,因乙方变更账户造成货款支付失败、迟延或错误,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Р3、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开展的业务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Р4、站内促销合作Р站内促销包含积分促销、免运费促销、礼券促销、折扣促销等多种形式,具体以甲方商城发布的促销活动信息和规则为准。Р商户促销活动,指乙方自发策划并组织的店铺内促销活动,甲方不承担任何促销成本。Р商城促销活动,指商城进行策划并统一组织商户报名参与的促销活动,对于其中礼券、秒杀、降价竞购等活动,甲方按约定承担一定的促销成本。Р成本结算规则:甲乙双方对在结算周期内发生的礼券、秒杀、竞购等促销活动进行核算,按约定的补贴金额进行结算。Р成本结算时间:促销补贴应在当次促销活动结束后10日内,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站内促销销售清单,乙方在收到清单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如对销售清单存有异议,双方可按上述约定对无异议部分先行结算,异议部分待核实确认后随下一结算周期双方再行办理结算。Р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为“服务费”。Р其他说明: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涉及乙方的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乙方发出询问的通知,并不予以相应的活动补贴,并直接作出扣减乙方活动补贴,或者直接从乙方的销售货款中扣减活动补贴对应的金额,以及对乙方店铺采取限制性处理等措施。Р第八条保密Р1、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的签订、内容及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所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关联公司除外)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向政府、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提供、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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